政府单位片
深圳市水务局
一、水资源开发利用:深圳坚持开源节流并举、外引内蓄并重、开发保护并进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战略,基本建成了较为完善的水源工程网络体系。全市共有东深供水工程、东部水源工程两大域外引水主干线工程及北线引水工程、石松线供水工程、龙茜供水工程等多条市内输水干、支线工程,输水网络总长度超过358公里;建成蓄水工程220宗,其中水库172宗,水库总库容为5.79亿立方米。 (附图:深圳市水源工程布局示意图) 二、城市供水:我市自来水普及率100%、水质优良。自来水供应实行企业化运作,在政府主导下整合形成特区内、宝安、龙岗和光明新区四个供水集团。全市现有供水企业24家,自来水厂58座,日供水能力670万吨,供水管网总长度达1.3万公里。2002年至2004年是我市用水量增长的高峰期,年增幅超过10%,2005年后增长趋于平稳,增幅在3%-6%之间。 三、节约用水:深圳是建设部“创建节水型城市”和水利部“创建节水型社会”双试点城市。全市范围内实行计划用水管理、实行阶梯水价;积极开展中水、雨水、海水利用工作,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为11%。城市万元GDP耗水量低于22.05立方米,遥遥领先于全国其他大中城市。 四、排水管理:2007年《深圳市排水条例》公布实施后,城市排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体制。截至目前,全市共建成排水达标小区1600个、排水泵站102座,市政排水管网总长度超过1万公里,特区内排水管网覆盖率大于90%。但特区外排水管网覆盖率还不高,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低,亟待改善。 五、水污染治理:近年来深圳全力推进水污染治理,以空前力度开展污水处理厂、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泥处理三大设施的建设和改造。全市已建和在建污水处理厂27座、已建和在建污水管网及沿河截污干管总长度超过4000公里、污泥处理设施6座。预计到2010年底,全市日污水处理能力可达400万吨、日污泥处理能力可达2000吨。 (附图:深圳市污水处理厂分布示意图) 六、防洪减灾:深圳初步建成了以水库、河道、海堤、滞洪区、排涝泵站等水利工程为主体的防洪工程体系,建立了三防预警机制、预案体系和现代化的三防指挥决策系统。局部内涝面积逐年减少,防洪减灾效益不断提高,全市应对水、旱、风灾的能力显著提升。目前特区内已基本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,特区外除茅洲河流域外已基本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。近几年市政府加大投入,重点加强特区外主要河流、骨干排涝泵站等防洪排涝设施的建设,已取得初步成效。 七、水土保持:深圳城市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较为严重。水务部门不断加大监督监测和治理力度,现已完成全市113个重点裸露山体缺口治理,实现了山体生态复绿。正在开展全市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, 构建水源生态防护体系。我市已严格落实了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,将其作为项目规划建设的必要条件,实现了从源头上加强水土保持管理。在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情况下,全市水土流失总面积逐年下降,近五年内减少了1/3。目前全市水土流失总面积为52.66平方公里。 八、水务立法与水务行政执法:水务部门根据社会发展状况持续修订完善地方涉水法规规章。全市现有水法规7个、政府规章4个、规范性文件20个。水务法规制度体系比较完备。水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强,组建了市水政监察支队及十七支基层水政执法队伍,针对违反水资源、河道、水土保持、排水、供水、节约用水等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。近两年查处涉水违法案件4000余宗,为全市水务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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